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无锡百姓网 > 企业单位 > 正文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2016/8/4 1:07:34 浏览:2860

江苏宏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电线缆分公司,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宏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电线缆分公司。

:2016年4月18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30

登记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8号4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所需材料

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其本人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经个人股东及代理人双方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股东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法人股东和代理人双方签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代理人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进行登记。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出席会议的,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需提供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为确保该部分股东能有效出席股东大会,建议其采用会前登记方式。

(四)登记步骤及参会要求

1.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应将上述登记材料复印件传真至公司,并在传真上注明联系人与联系电话;以现场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应将上述登记材料交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员。

2.会议当日,股东及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材料以备律师进行股东资格验证。

六、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25)83274780、83274692

传真:(025)83274799

联系人:陈莹莹、蔡金燕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22证券简称:宏图高科公告编号:临2016-037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3月28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檀加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宏图高科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宏图高科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宏图高科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宏图高科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宏图高科2015年度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经营情况及运作发表审核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审核意见

2015年,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的治理结构更加完善;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及时、规范,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信息、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生泄露内幕消息的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诚信勤勉、尽职尽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审核意见

2015年,公司财务管理与资金运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2015年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真实。

(三)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是1、公司与关联方鸿国集团及其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支持;2、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南京新百大厦有限公司及淮南新街口百货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3、公司将分别以人民币9010万元、990万元的现金方式收购国采数码、海陆通电子持有国采支付90.1、9.9的股权,股权转让款合计为人民币1000万元,国采数码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的控股子公司;4、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图香港向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三胞(香港)有限公司借款港币3亿元。

以上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规范。鸿国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措施,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无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监事会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审核意见

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的更正调整,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四、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编制的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股票上市交易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告〔2011〕41号文件的要求,就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22证券简称:宏图高科公告编号:临2016-036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追溯调整对期初资产负债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期初总资产调增44,457,628.45元,负债调增44,457,628.45元,净资产调减12,761,250.00元,对2014年度合并利润表科目不产生影响。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有关规定: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按照余额性质在资产负债表进行列示,其中对于增值税待抵扣金额,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对企业股权激励计划中未解锁与拟回购限制股票按相应会计准则要求进行处理。

鉴于上述规定,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信息披露临时公告指引的要求,就会计差错问题对公司201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追溯调整对公司201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本次追溯调整对期初资产负债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期初总资产调增44,457,628.45元、负债调增44,457,628.45元,净资产调减12,761,250.00元,对2014年度合并利润表科目不产生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会计事务所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必要、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追溯调整过程合法合规。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要求,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前期会计差错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的会计处理。

3、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的更正调整,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4、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机构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差错做了专项说明,认为本次会计处理于2015年度开始执行,并作追溯调整。详见《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相关参考资料:
2015江苏三本投档线、江苏2015三本分数线、江苏2015gdp、2015江苏高考分数线、2015江苏本三省控线、2015江苏专科分数线、江苏2015gdp增速、2015江苏民企百强、江苏人均gdp2015

上一页  [1] [2] [3] [4] [5] 

最新企业单位
  • 橡胶技术性反弹试高05-15

    来源时间为:2024-05-14基本面综述:据天然橡胶网消息节后第一周基本面供给侧出现支撑减弱,国内海南日产胶量较高,云南逐渐上量,泰国东北部出胶量不及预期但南……

  • 市领导专题调研发展新质生产力05-15

    来源时间为:2024-05-09根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工作安排,5月9日,市委书记杜小刚结合“四下基……

  • 打造“零碳工厂”!建德这家企业“碳”索绿色未来05-14

    来源时间为:2024-05-07原创请关注建德发布星宇炭素践行绿色创新擘画可持续蓝图近年来,我市积极响应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的绿色、低碳发展目标,着力培育并成……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