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可能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受托人(是、否)有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同意、反对、弃权)。
对未作指示的审议事项,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若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若法人股东填写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沪市挂牌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738122宏图投票13A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1、一次性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内容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1-3号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13项提案99.00元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审议事项对应申报价格1关于1.00元1.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1.01元1.2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来源和数量1.02元1.3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1.03元1.4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锁定期)、可行权日(解锁日)、禁售期1.04元1.5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1.05元1.6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解锁)条件1.06元1.7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数量、行权价格(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1.07元1.8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1.08元1.9公司授予权益、激励对象行权(解锁)的程序1.09元1.10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1.10元1.11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1.11元2关于2.00元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3.00元
三)表决意见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同意1股反对2股弃权3股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持有“宏图高科”A股的沪市投资者,拟对公司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申报如下: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代表意向738122买入99.00元1股同意
二)股权登记日持有“宏图高科”A股的沪市投资者,拟对公司第一个议案中第一个事项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其申报流程分别如下: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代表意向738122买入1.01元1股同意738122买入1.01元2股反对738122买入1.01元3股弃权
三)股权登记日持有“宏图高科”A股的沪市投资者,拟对公司第二个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其申报流程分别如下: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代表意向738122买入2.00元1股同意738122买入2.00元2股反对738122买入2.00元3股弃权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若股东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证券代码:600122股票简称:宏图高科公告编号:临2013-058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就股权激励计划公开
征集投票权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13年11月7日和2013年11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3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孙勇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3年11月11日召开的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本次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孙勇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孙勇先生:53岁,一级律师,现任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主任,江苏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兼任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法律工作咨询委员会委员,南京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江苏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四)征集人目前尚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五)征集人出席了本公司于2013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出席了2013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并且对《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召开宏图高科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投了赞成票。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13年11月11日(星期一)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将于2013年11月11日下午14:30在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0号2楼232大型会议室召开,审议《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3-057宏图高科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三、征集方案
(下转B11版)来源《证券时报》)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相关参考资料: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江苏中圣高科技产业、江苏琼花高科技、江苏天马高科技、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江苏澳洋顺昌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