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8-04-20
证券代码:002471证券简称:中超控股公告编号:2018-038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3月2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转让方签署<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江苏长峰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峰电缆”)65.00的股权、无锡市恒汇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汇电缆”)51.00的股权、河南虹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峰电缆”)51.00的股权、江苏上鸿润合金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鸿润合金”)51.00的股权,交易对价分别为19721.96万元。
17204.91万元、5619.78万元、200万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于2016年10月26日未获得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与上述四家公司股权转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仅因未能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或虽获核准
但未能全部发行成功的,受让方选择以其他方式筹措资金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则协议仍视为有效。公司根据与上述四家公司股权转让方签订的协议,继续履行收购上述四家公司股权事宜,以自有资金支付收购上述四家公司股权的股权转让款。截至2016年12月28日,公司收购上述四家公司的股权转让款已全部支付完毕。
2015年2月10日,长峰电缆相关股东、恒汇电缆相关股东、虹峰电缆相关
股东与本公司分别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相关股东关于2017年度业绩承诺如下:
根据长峰电缆原股东陆泉林、周春妹、陆亚军与本公司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上述股东承诺:长峰电缆201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3200.00万元。
长峰电缆2017年度实际净利润为3228.67万元,超额完成股东业绩承诺,相应
股东2017年度不需要进行业绩补偿。
根据恒汇电缆原股东蒋建强、储美亚与本公司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上述股东承诺:恒汇电缆201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3500.00万元。恒汇电
缆2017年度实际净利润为2626.11万元,未达到上述承诺业绩,相关股东应按
照差额部分的51.00向本公司承担现金补偿义务及由此产生的税收责任。
根据虹峰电缆原股东陆泉林、周春妹、陆亚军与公司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上述股东承诺:虹峰电缆201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2000.00万元。
虹峰电缆2017年度实际净利润为916.78万元,未达到上述承诺业绩,相关股东应按照差额部分的51.00向本公司承担现金补偿义务及由此产生的税收责任。
相关股东承诺当期应向本公司补偿的数额
责任编辑:cnfol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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