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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布日期:2017/6/11 13:16:58 浏览:2869

日,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出具“锡编(1998)第84号”《关于无锡市交通工程勘察设计所更名及增加人员编制的批复》,同意无锡交设更名为“无锡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1998年6月,无锡市交通局签署《无锡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章程》,名称变更为“无锡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1998年6月26日,无锡市工商局出具“第469号”《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就无锡交设名称变更及其他事宜予以核准。

5)2001年6月1日,无锡交设出具《企业国有资产变动产权登记表》,无锡交设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实收资本由53.20万元增加至200万元,无锡市交通局、无锡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予以盖章确认。

2001年6月5日,无锡市工商局出具《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就无锡交设注册资金变更事宜予以核准。

6)2002年1月31日,无锡交设出具《关于追加资本金及变更注册资本的申请》,申请将截至2001年12月31日的资本公积40万元及未分配利润6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无锡市交通局、无锡市财政局予以盖章确认。

2002年1月31日,无锡众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锡众会内验(2002)C004”《无锡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验资报告》,确认无锡交设于2002年1月31日将资本公积40万元、未分配利润6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300万元。

2002年2月21日,无锡市工商局出具《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就无锡交设注册资金变更事宜予以核准。

7)2003年5月21日,无锡市交通局下发了《关于无锡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无锡市客货运服务中心等单位由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托管的通知》(锡交发[2003]33号)。通知中明确将无锡交设、无锡市交通工程咨询监理公司、无锡市客货运服务中心等单位委托无锡交通集团管理,履行国有资产出资者职能,享有出资者权利,至此无锡交设划归无锡交通集团管理。

2、无锡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改制设立

(1)改制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办发[1999]101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全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2]55号)、《无锡市政府批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市属事业单位改制转制的暂行意见的通知》(锡政发[2002]21号)、无锡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批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市属事业单位改制转制的暂行意见的通知〉的若干补充意见》(锡体改办[2002]75号)以及《关于市属事业单位改革改制的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锡企事改发[2003]12号)等文件,无锡交设、无锡监理公司均被列入市属应改制经营性事业单位名单,并要求无锡交设及无锡监理公司于2004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制。无锡交设及无锡监理公司于2003年实施改企转制,由无锡交通集团委托中介机构对无锡交设及无锡监理公司进行审计评估,确定以2003年7月31日为改制基准日。2003年8月17日无锡交设向无锡交通集团提交《关于无锡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整体改制的申请》(苏交设发[2003]37号),并拟订了初步改制方案,拟将无锡交设由事业单位改制为经营者和职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11月20日,无锡交通集团下发了“锡交集发(2003)42号”《关于同意无锡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进行改制的批复》,同意无锡交设进行整体改制。2003年9月10日,无锡监理公司向无锡交通集团出具了“锡交监发(2003)2号”《关于对我公司进行资产评估的请示》,请求无锡交通集团在无锡监理公司内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安排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以早日实现改制目标。上述请示获得了无锡交通集团的同意。

(2)审计与评估

2003年8月15日,无锡众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锡众会专审(2003)D101号”《审计报告》,列示截至2003年7月31日,无锡监理公司资产总额为57,705.38元,负债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57,705.38元。2003年8月18日,无锡众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锡众会专审(2003)D104号”《审计报告》,确认于2003年7月31日,无锡交设资产总额为16,129,288.53元,负债总额为11,942,616.39元,净资产为4,186,672.14元。

2003年9月22日,无锡宝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锡宝评改字(2003)第041号”《无锡市交通工程咨询监理公司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03年7月31日,无锡监理公司评估资产总额为5.49万元,负债为0元,净资产为5.49万元。2003年12月5日,无锡宝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锡宝评改字(2003)第043号”《无锡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于2003年7月31日,无锡交设评估资产总额为26,977,252.47元,负债总额为18,820,479.39元,净资产为8,156,773.08元。上述评估报告经无锡交通集团于2004年2月5日出具锡交集财发(2004)2号文《关于无锡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资产评估报告的审核意见》审核批准,并上报无锡市财政局备案。无锡市财政局于2004年3月3日通过对上述评估报告的备案。

(3)内部程序与政府批复

2004年2月12日,无锡交通集团首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无锡交设改制方案、资产处置方案,同意按规定程序报送市有关部门审批。

2004年2月24日,无锡交设召开全院职工大会,全体职工参加会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无锡交设整体改制方案及职工分流安置方案》。

2004年3月11日,由无锡市企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体改办、编委办、财政局、社保局、国土局、工商局、总工会、房管局、审计局、监察局、无锡交通集团等有关单位对无锡交设改制方案进行论证审核,会议一致同意无锡交设改制方案,无锡监理公司按关闭手续办理,有关资产并入无锡交设,一并改制;同意按锡政发[2002]21号文、锡体改办发[2002]75号文和锡企事改发[2003]12号文件规定计提改制成本和享受有关政策;同意按评估确认无锡交设净资产抵扣提留相关改制成本后,无锡交通集团保留15股权,其余部分由单位职工购买,并出具了《关于无锡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改制的论证会议纪要》(锡企事办审[2004]事11号)。

2004年4月16日,无锡市财政局出具锡国资(2004)27号文《关于无锡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整体改制中资产处置及股权设置的批复》,同意无锡交设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无锡交设经评估的国有资产(包括无锡监理公司的净资产5.49万元)在提取提前退休人员费用27.47万元、富余人员安置费用28.35万元、以前年度结余需上交无锡交通集团的30万元后,剩余净资产中保留112.5万元国家股(由无锡交通集团持有,占注册资本750万元的15)、其余部分转让予无锡交设的经营者和职工,其中,企业经营层占总股本39,管理、技术骨干、项目负责人及2001年12月31日前进院的在编在册的正式职工,占总股本46(含预留人才股5,后变更为6.5),转让价为435.99万元。

(4)出资方式、定价依据、净资产转让、职工安置

根据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2002]55号文《关于全省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第三条第六项规定:“勘察设计单位改制为股权多元化企业时,其净资产作价,在经有权评估部门评估确认净资产数额的基础上,报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按认股额下浮10。认股总额达11-59且一次性付款的,经批准可再下浮10;对持股额达到或超过60且一次性付款的,可再下浮10;对持股额达100且一次性付款的,可再下浮10。净资产为零或负数的,可以零价出售。”按照上述规定无锡交设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单位经营者和职工持股85,且一次性付款,故净资产下浮应为30,资产转让价435.99万元。

2004年4月16日,无锡市财政局出具锡国资(2004)27号文《关于无锡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整体改制中资产处置及股权设置的批复》,同意无锡交设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无锡交设国有资产经评估为821.17万元(包括无锡市交通咨询监理公司的国有净资产5.49万元),在提取提前退休人员费用27.47万元、富余人员安置费用28.35万元、以前年度结余需上交无锡交通集团的30万元后,剩余净资产735.35万元中保留112.5万元国家股(由无锡交通集团持有,占注册资本750万元的15)、其余622.85万元转让予无锡交设的经营者和职工。转让时按规定给予了累计30的下浮,转让价为435.99万元。

根据批准的无锡交设改制方案,自然人陈凤军等单位职工认购的无锡交设国有净资产的转让款435.99万元于2004年5月11日一次性上交无锡交通集团,随即缴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专户。

2004年4月21日无锡宝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锡宝会内验(2004)第084号”《验资报告》,截至2004年4月21日,改制后的无锡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交规院”)收到股东各方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750万元,其中以货币资金出资14.65万元,以原企业国有净资产出资735.35万元。

无锡交设最终确认符合提前退休要求的2名人员已在当时办理提前退休程序,剩余63名人员均与改制设立的有限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

(5)事业单位注销、验资及工商登记

2004年4月6日,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出具“锡编办(2004)42号”《关于撤销无锡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的批复》,同意撤销无锡交设,随后完成事业单位注销手续。

2004年4月7日,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出具“锡编办(2004)43号”《关于撤销无锡市交通工程咨询监理公司的批复》,同意撤销无锡监理公司,原核定的无锡监理公司人员编制30名由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收回,随后完成事业单位注销手续。

2004年4月21日无锡宝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锡宝会内验(2004)第084号”《验资报告》,截至2004年4月21日,无锡交规院收到股东各方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750万元。

2004年4月27日,无锡市滨湖工商局出具“(0440)公司变更(2004)第04270004号”《公司变更核准通知书》,就无锡交规院改制设立事宜予以核准,并于同日核发注册号为“320211210935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750万元,其中,国有股占15(无锡交通集团),自然人占85。至此,无锡交设完成了改制,成立了无锡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次改制完成后,无锡交规院的股权结构如下:

3、2005年3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5年2月26日,无锡交规院召开股东会会议和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同意周晓慧将其持有的公司2.5股权按2004年末净资产70作价20.2125万元转让予张宇、1股权按2004年末净资产70作价8.09万元转让予陈旭庆、1.5股权按2004年末净资产70作价12.1275万元转让予常喜梅;决议同意陈玥将其持有的公司0.8股权按原价作价4.2万元转让予周晓慧,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授权工会委员会全权决议未来公司预留股转让、受让及其处置的相关事宜。同日,周晓慧分别与张宇、陈旭庆、常喜梅、陈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05年3月22日,无锡交规院在无锡市滨湖工商局办理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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