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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布日期:2016/9/3 22:53:17 浏览: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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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公开发行股票前,钮法清、钮玉霞合计持有公司79.0916的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钮法清、钮玉霞合计的持股比例将下降至59.3187,仍处于控股地位。如果钮法清、钮玉霞利用其实际控制人地位和对公司的影响力,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本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有可能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2、人力资源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将迅速扩大。虽然公司已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了比较规范的管理体系,但随着生产和经营规模的扩大,管理体系和组织结构将趋于复杂化,对于高素质的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企业管理、资本运营、财务管理、质量管理及技术研发人才的需求将大幅增加。若公司不能培养或引进上述高素质人才以满足公司规模扩张的需要,势必对公司的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十)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

2013年-2015年及2016年上半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6.19、14.75、16.75及8.35。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段时间的投入期,难以在短时间内取得效益,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发行人的重要合同包括正在履行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远期结汇主协议》及主承销协议和保荐协议。

(二)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六节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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