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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11/18 1:19:33 浏览:2341

公告编号:临2014-063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在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宏图高科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2014年修订与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在2014年三季度报告中做好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所涉及的相关核算科目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4-064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为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的4250万元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宏图三胞在鼓楼支行到期的4250万元融资继续提供担保,期限壹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为苏州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6000万元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苏州宏三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支行到期的6000万元融资继续提供担保,期限壹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为徐州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3000万元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徐州宏三在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到期的3000万元融资继续提供担保,期限壹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为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3000万元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浙江宏三在股份有限公司杭大路支行到期的3000万元融资继续提供担保,期限壹年。浙江宏三对该笔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22股票简称:宏图高科公告编号:临2014-064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或的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科目核算调整导致公司2013年度资产总额及净资产总额发生变化,对2013年度净利润与2014年前三季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总额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1月,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四项具体准则,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三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2014年6月,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财政部下发了《财政部关于修改的决定》,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并对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不能按市场报价、公允价值等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照金融工具进行确认和计量,并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单位

2013年12月31日

2014年09月30日

长期股权投资(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长期股权投资(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江苏金苏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933,199.60

3,933,199.60

3,933,199.60

3,933,199.60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65,000,000.00

465,000,000.00

465,000,000.00

465,000,000.00

农银无锡股权投资基金企业

18,387,096.97

18,387,096.97

18,387,096.97

18,387,096.97

合计

488,320,296.57

488,320,296.57

488,320,296.57

488,320,296.57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前三季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总额以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取得的联营企业投资,对于联营企业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追溯调整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同时调整了所有者权益。具体调整如下:

被投资

单位

2013年12月31日

2014年09月30日

长期股权投资( /-)

资本公积

( /-)

长期股权投资( /-)

资本公积( /-)

锦泰期货

有限公司

31,529,185.99

31,529,185.99

31,529,185.99

31,529,185.99

合计

31,529,185.99

31,529,185.99

31,529,185.99

31,529,185.99

该项调整导致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资产总额和净资产总额同时减少31,529,185.99元,对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业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相关规定而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相关规定,认真对照公司财务会计信息对调整事项进行了充分披露,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对涉及的相关核算科目进行了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对涉及的相关核算科目进行了追溯调整。本次变更符合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22股票简称:宏图高科公告编号:临2014-065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下属公司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三胞”),苏州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宏三”),徐州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宏三”),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宏三”)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宏图三胞担保4250万元,已实际为其担保余额54150万元;本次为苏州宏三担保6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担保余额6000万元;本次为徐州宏三担保3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担保余额3000万元;本次为浙江宏三担保3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担保余额230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浙江宏三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0月28日在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经审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为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的4250万元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苏州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6000万元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为徐州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3000万元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为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3000万元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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