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无锡百姓网 > 企业单位 > 正文

怡达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的核查意见

发布日期:2018/6/14 2:04:09 浏览:451

来源时间为:2018-06-0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怡达股份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吉林怡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怡达”)进行增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79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5万股,发行价格为16.71元,募集资金总额33,503.55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095.37万元。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2017)00135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根据《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

投资使用本次募集

资金的金额实施主体1扩能建设年产2万吨乙二醇丁醚系列及1万

吨丙二醇甲醚系列产品项目10,9718,221.52珠海怡达23万立方液体化工品仓储项目11,2028,394.63珠海仓储3年产200吨钛硅分子筛(TS-1)催化剂项目8,9876,734.74吉林怡达4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9,0006,744.48-合计40,16030,095.37-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业布局,并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原募投项目“扩能建设年产2万吨乙二醇丁醚系列及1万吨丙二醇甲醚系列产品项目”变更为“新建50000t/a醇醚及醇醚酯,20000t/a改扩建醇醚酯项目”。同时,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怡达化学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怡达化工有限公司。公司计划将原募集资金项目“扩能建设年产2万吨乙二醇丁醚系列及1万吨丙二醇甲醚系列产品项目”本金及利息(截止2018年3月31日)共计8,229.45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吉林怡达进行增资,增资后将有吉林怡达利用增资部分的募集资金投入“新建50000t/a醇醚及醇醚酯,20000t/a改扩建醇醚酯项目”,配套资金不足部分将有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变更后的新项目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原募投项目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金

额原计划实

施主体拟使用募集资金

的金额未使用金额1扩能建设年产2万吨乙二醇丁醚系列

及1万吨丙二醇甲醚系列产品项目10,971珠海怡达8,221.528,229.45

变更后新项目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金

额实施主体拟投入的变更后

募集资金金额项目备案情况

(注)1新建50000t/a醇醚及醇醚酯,20000t/a

改扩建醇醚酯项目13,164.55吉林怡达8,229.45备案项目编号

2018-220271-26

03-001502

二、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怡达股份于2018年6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向吉林怡达增资的方式投入相应募集资金,为推进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体方案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吉林怡达采用分期增资的方式,第一期增资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剩余3,221.52万元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该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审议决定增资进度)。本次增资完成后,吉林怡达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000万元增至12,000万元,增资后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怡达在获得上述增资后,将用于公司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新建50000t/a醇醚及醇醚酯,20000t/a改扩建醇醚酯项目”的实施,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1、吉林怡达基本信息公司名称吉林怡达化工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5年12月22日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点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街346号法定代表人刘准主营业务醇醚、醇醚酯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股东名称股权比例股东构成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100合计100项目2018.3.31/2018年1-3月2017.12.31/2017年总资产19,383.5015,148.28主要财务数据净资产10,508.447,224.66净利润234.771,685.25审计情况2017年财务数据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2018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增资完成后,吉林怡达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增资前增资后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怡达股份7,000100.00怡达股份12,000100.00合计7,000100.00合计12,000100.00

四、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由公司、吉林怡达及保荐机构和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有效监管。五、本次增资履行的程序本次增资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增资事项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六、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到全资子公司,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子公司的资本实力,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通过查阅怡达股份本次发行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公司董事会有关决议文件,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的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怡达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本保荐机构同意怡达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怡达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的核查意见》相关相似阅读参考资料: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怡达股份有限公司、 怡达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 怡达股份、 怡达股份股吧、 300721怡达股份、 300721怡达股份股吧、 怡达股份股票、

最新企业单位
  • 橡胶技术性反弹试高05-15

    来源时间为:2024-05-14基本面综述:据天然橡胶网消息节后第一周基本面供给侧出现支撑减弱,国内海南日产胶量较高,云南逐渐上量,泰国东北部出胶量不及预期但南……

  • 市领导专题调研发展新质生产力05-15

    来源时间为:2024-05-09根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工作安排,5月9日,市委书记杜小刚结合“四下基……

  • 打造“零碳工厂”!建德这家企业“碳”索绿色未来05-14

    来源时间为:2024-05-07原创请关注建德发布星宇炭素践行绿色创新擘画可持续蓝图近年来,我市积极响应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的绿色、低碳发展目标,着力培育并成……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