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度反映企业各项资产、负债的现行价值,与企业经营收益能力关系较小。而收益法
则将企业视作一个有机的结合体,侧重于被评估企业未来预期收益能力,范围涵盖了
企业所有账内外的有形及无形资产,得出的评估值能更合理地反映出企业的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针对本次拟进行股权转让之经济行为,本评估报告选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
15400万元作为江阴绮星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结果。
6.本评估结论仅对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经济行为有效。本
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为一年,即自2011年9月30日至2012年9月29日止,超过一年,
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7.特别事项说明:
(1)截至评估基准日2011年9月30日,江阴绮星科技有限公司共有12项(面
积3806.38㎡)房屋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对该部分房屋,评估时其面积按实际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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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涉及的江阴绮星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价值评估报告书
面积计算,如评估时点后,经法定房产测绘机构测定的面积数量有差异,应调整相应
的评估结果;
(2)截至评估基准日2011年9月30日,江阴绮星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江阴
支行以机器设备15台(套)作为最高额为2000万元的抵押担保,评估基准日该担保
项下的借款余额为2000万元,其中4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12年8月22日,1600万
元借款期限至2012年8月31日;以房屋9083.75平方(房产证号房权证澄字第
fys0010731)和土地使用权26977平方(土地使用证号分别为:澄土国用(2008)第
21352号、澄土国用(2008)第21394号、澄土国用(2008)第21350号)作为抵押
取得借款10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12年7月26日;
(3)评估结果中未考虑因控股权而可能产生的溢价因素之影响,也未考虑委估股权
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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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涉及的江阴绮星科技有限公司
60股权价值评估报告书
苏中资评报字(2011)第154号
一、绪言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
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现值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
对贵公司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江阴绮星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于评估基准日2011年9
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作如下报告。
二、资产评估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及被评估企业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一)资产评估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
公司名称: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阴市云亭街道工业园区那巷路8号
注册号:320281000077927
法定代表人:包士金
注册资本:4508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4508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控股)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19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风能发电机及零配件的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销售;液压机械设备、建筑机械设备、纺织机械设备、五金加
工机械设备的制造、加工、销售;钢铁铸件制造;铸件的热处理;发动机零部件。
五金件的制造、加工;铸造模具的设计、制造、销售;铸造材料的分析和测试;铸件
的无损探伤;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
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上述经营范围凡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二)被评估企业
公司名称:江阴绮星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江阴市云亭镇花山村(绮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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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涉及的江阴绮星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价值评估报告书
注册号:320281000183374
法定代表人:包士金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25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通用机械零部件、风力发电机及
其配件的研究、开发;通用机械零部件的生产;风力发电机用铸件精加工;机械设备。
金属制品、金属材料、建材的销售。
江阴绮星科技有限公司是由江阴绮星水泥有限公司独家出资500万元组建,后分
别于2008年12月增资1000万元,2009年2月增资10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2500万元人民币。
2009年3月,江阴绮星水泥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500万元,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92.9万元和机器设备作价2907.10万元,共同对江阴绮星科技
有限公司增资,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人民币。
2009年4月28日,江阴绮星水泥有限公司与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
署了《关于江阴绮星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鉴于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向江阴绮星科技有限公司引入了相关生产技术、客户资源及管
理经验等,并在各方面对公司的发展提供了支持,由江阴绮星水泥有限公司向江苏吉
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偿转让江阴绮星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即公司600万元
人民币的注册资本。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江阴绮星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仍为6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江阴绮星水泥有限公司持有2400万元(占40),江苏吉鑫风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600万元(占60)。
江阴绮星科技有限公司前二年及本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09年12月31日2010年12月31日2011年9月30日
总资产9532.1513569.3412796.35
总负债3262.416118.054794.67
股东权益6269.747451.298001.69
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1-9月
主营业务收入1990.335784.924482.80
主营业务成本1422.663780.973377.00
利润总额372.891580.017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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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269.741181.55550.40
上述财务数据除2011年相关数据未经审计外,其余年份数据均经过审计。
截至评估基准日,江阴绮星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资产总额为12796.35万元,负债
总额4794.67万元,净资产8001.69万元。
江阴绮星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向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外协加
工业务。
(三)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除委托方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还包括本次股
权转让所涉及的其他相关当事方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需报送的相关部门。
三、评估目的
确定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阴绮星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在评
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的评估对象为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阴绮星科技有限
公司60股权,由此而涉及的评估范围为江阴绮星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以及相关
负债。其账面资产负债具体类型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账面金额
1流动资产2912.24
2固定资产9129.13
3无形资产748.50
4其他资产6.50
5资产总计12796.35
6流动负债4794.67
7负债总计4794.67
上述资产、负债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范围及本次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对象与范围一致。
江阴绮星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设备主要为数控落地镗铣床、双柱立式车床、龙门
镗铣床等大型金属加工设备、起重设备、喷涂设备等生产设备及配电设备、空压机。
运输设备、检验设备、仪器仪表等生产配套设备,公司现有不动产主要为20187.68㎡
(其中16381.30㎡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806.38㎡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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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和国有出让工业用地26977m2。
五、价值类型和定义
根据评估目的、市场条件及被评估对象的自身特点,本次评估中选取的价值类型
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
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六、评估基准日
经协商确定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1年9月30日。
该基准日是由资产评估委托方和我公司根据项目的时间进度综合确定的,并尽可
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且该基准日为会计季度报表结算日,能更全面,更准确的
反映企业的资产及经营状况,能更有效的为实现评估目的服务。评估中所采用的价格
标准为评估基准日的价格标准,评估结果为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
七、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我公司与委托方签订的《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的法律、法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4.江苏省机械工业厅《设备完好标准JB/nJ015-90》和国家有关的行业专用设备
完好等级标准;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6.原城乡建设环保部颁发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291-1999《房地产估价规范》;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11.《城镇土地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