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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模塑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发布日期:2017/6/3 2:28:28 浏览:2966

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6。

(2)本次发行后累计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

十;

截至2017年03月31日,公司净资产为321,727.06万元,本次发行81,366.00

万元后,累计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券一年的利息;

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可分配利润分别为24,591.21万元。

29,542.89万元、18,617.31万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4,250.47万元,按合理利率水平计算,不少于券1年的利息。

8、股东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5月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2013]43号)相关规定要求,公司于2014年6月9日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

会,2014年9月23日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利

润分配的条款进行了修订。根据修订后公司章程,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

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

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现金分红方式

优先于股票分红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

配。

2、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

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前款所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

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建筑物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3、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

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

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

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该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中以现金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

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当本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

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

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

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可以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

2、公司因前述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

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

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决议后的60日内,董事会必须实施利润分配方

案。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

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但须以股

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必须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

证说明理由,并将书面论证报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

策变更事项时,必须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发行人已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

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相应的决策机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

求,相应的要求已经落实。

综上,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各项法定条件;发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禁止其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其他情形。

三、发行人的主要风险提示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汽车生产和销售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汽车产业与宏观经济波动的相关性明

显,全球及国内经济的周期性波动都将对我国汽车生产和消费带来影响。公司的

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为整车厂配套的塑化汽车饰件,尽管公司的客户大多数是国

内外知名整车厂商,市场表现稳定,经营业绩良好,但如果其经营状况受到宏观

经济的不利影响,将对公司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政策风险

1、汽车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动的风险

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性产业,由于对上下游产业的拉动效应巨

大,已成为驱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之一。但随着汽车销售数量及汽车

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城市交通拥堵、能源、环境危机等一系列问题也越来越引起

人们的关注,为抑制私家车的过快增长,部分城市出台了各种限制性措施并大力

提倡公共交通。如未来汽车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公司经营及盈利能力将会受

到一定的不利影响。

2、医疗行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动的风险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医疗服务行业对民营资本的开放力度,一直鼓励和引导

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等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

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促

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文件,

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将大力推进民营医院的发展。如果国家对民营医院的扶持政

策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目前医疗服务业未来发展及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财政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子公司上海名辰被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

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531000559,

证书有效期至2018年10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上海名辰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资格后三年内,企业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

公司子公司武汉名杰被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局、湖北省国家税务

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542000218,证

书有效期至2018年10月2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武汉名杰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资格后三年内,企业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

公司子公司沈阳名华被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国家税务

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421000015,证

书有效期为2014年1月-2016年12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沈阳名华自获得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资格后三年内(2014年1月-2016年12月),企业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

收。2017年5月,沈阳名华已向相关部门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目

前尚未收到认定申请结果的通知,如果沈阳名华不能重新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证书,自2017年1月起沈阳名华企业所得税恢复至按25的比例征收,这将增

加沈阳名华的税负,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虽然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均是依据政府法律法规获得,具有持续性、经常性,

但仍不排除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可

能性。

2、资产负债率较高和短期偿债压力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保持稳健发展,为满足日常经营过程中流动资金和临

时性资金需求,公司短期借款规模一直较大。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

公司)分别为65.75、48.96、51.15和50.24,虽然2017年3月末资产负债率

相比2014年末有所下降,但仍然保持在较高水平。同时,由于所处行业及公司自

身产品生产特点,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截至2017年3月末,公司流动

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0.74和0.58。如果务、资金管理不当,将可能发生

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特别是不能偿还短期债务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

不利影响。

3、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我国民营医院是在公立医院处于垄断地位的背景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起步

较晚,市场积累不足。公司投资建设的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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