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机械设备
远东国际租
赁有限公司
2016.9.12-2019.8.1
44,000,000.00
机械设备
否
电子设备
电子设备
否
工具、器具。
家具
工具、器具、家
具
否
资产名称
抵押银行
抵押起止日期
抵押贷款金额
抵押资产权证号
是否办
理他项
权利登
记
相关抵押资料
运输设备
运输设备
否
在建工程2.2
米滚轮成形
单扭转进口
绞线设备
在建工程2.2米
滚轮成形单扭转
进口绞线设备
否
(2)担保情况明细表:
提供担保单位
债权银行
/单位
担保合同号
担保金额
担保起止日期
担保责任
是否有
互保协
议
江苏股份
有限公司,陆泉林,
陆亚军、周春妹
宜兴农商
行丰义支
行
(25)宜银高保字
(2017)第0050号
3,000,000
2017-6-1至2019-6-1
连带责任
保证
否
(25)宜银高保字
(2017)第0049号
5,000,000
2017-6-1至2019-6-1
(25)宜银高保字
(2017)第0027号
5,000,000
2017-6-8至2019-6-30
(25)宜银高保字
(2018)第0016号
34,000,000
2018-2-8至2020-2-8
江苏股份
有限公司
农行宜兴
丰义支行
32100520180004087
41,000,000
2018-6-26至2019-6-25
陆泉林,陆亚军、周
春妹
32100520170006248
90,000,000
2017-12-12至
2020-12-11
江苏股份
有限公司
建行宜兴
官林支行
ZGEBZ-2018-ZCKG
69,430,000
2018-3-13至2019-3-13
陆泉林,陆亚军、周
春妹
ZGEBZ-GLCF-ZRR
108,900,000
2018-8-7至2024-8-6
江苏股份
有限公司
远东国际
租赁
1FELC16D03M792-U-01
44,000,000
2016-8-30至2019-8-1
江苏股份
有限公司,黄锦光
海口联合
农商行
VBG55BZ2018006,
UBGS5BZ2018006
50000000
2018-2-7至2019-2-7
江苏股份
有限公司
宜兴支行
锡光银保综2018第
0378B1号
45,000,000
2018-9-26至2019-9-25
陆泉林
锡光银保综2018第
0378B2号
45,000,000
2018-9-26至2019-9-25
陆亚军
锡光银保综2018第
0378B3号
45,000,000
2018-9-26至2019-9-25
江苏股份
有限公司
宜兴支行
510XY201802905904
23,000,000
2018-9-28至2019-9-27
陆亚军
510XY201802905901
23,000,000
2018-9-28至2019-9-27
陆泉林
510XY201802905902
23,000,000
2018-9-28至2019-9-27
周春妹
510XY201802905903
23,000,000
2018-9-28至2019-9-27
江苏股份
有限公司
交行宜兴
官林支行
B0CGL-D062(2018)
1172
33,600,000
2018-10-8至2019-9-30
陆泉林、周春妹
B0CGL-D062(2018)
1173
33,600,000
2018-10-8至2019-9-30
江苏股份
有限公司
宜兴支行
ZB8408201800000033
20,000,000
2018-4-27至2019-4-27
陆泉林、周春妹
ZB8408201700000023
20,000,000
2017-4-26至2020-4-26
陆亚军,蒋苏宜
ZB8408201700000022
20,000,000
2017-4-26至2020-4-26
(3)诉讼情况明细表:
诉讼/
争议
原告
被告
起诉时间
应诉时间
判决时间
涉及金额
审理法院
名称
目前进展情况
事项
应收
货款
江苏长
峰电缆
有限公
司
河北田原化
工集团有限
公司
2018-5-11
2018-5-11
2018-5-14
2,625,350.65
江苏省宜
兴市人民
法院
河北田原单位按期付
款中,截止到2019.1
月剩余货款18902未
付
安徽双诚电
线电缆有限
公司
2018-12-3
2018-12-3
355,885.55
已起诉,法院暂未判
决
北京中润天
能投
资管理有限
公司
2018-5-11
2018-5-11
1,107,986.72
北京市人
民法院
已起诉,法院暂未判
决
四联
江苏有限公
司
2018-12-12
2018-12-12
317,155.72
南京市鼓
楼区人民
法院
已起诉,法院暂未判
决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抵押担保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6、被评估单位于2013年-2014年开始在开发区土地上自建一处房产,该处
房产建筑成本423.14万元,用途为自用。截止2018年底,该自用建筑尚未完工,
被评估单位及被评估单位股东陆亚军承诺计划对开发区资产整体出售,被评估单
位股东陆亚军承诺出售价格不低于公司2018年12月31日账面净值,或者低于部
分由自有资金兜底补足。故本次评估对列示在建工程中的土建工程以账面值列示,
请报告使用者关注该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7、本次评估未考虑控股权及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8、评估结论在评估假设前提条件下成立,并限于此次评估目的使用。当被
评估单位生产经营依赖的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评估专业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前
提条件和评估依据出现重大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果的责任。
9、本次评估对收益法结论进行了敏感性分析,分析内容如下:
对评估参数的估计客观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经分析比较,确定销量增长
率和折现率为敏感性因素。
评估人员对选择被评估单位折现率、销量增长率进行变动得到的敏感性分析
如下表所示:
各敏感性因素分别变动下的评估值(万元)
项目
销量增长率
1
0
1
折现率
1
27,347.97
28,804.35
30,284.85
0
34,245.76
36,008.26
37,800.26
1
42,893.94
45,044.96
47,232.37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只能由评估报告载
明的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
2、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
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
人员不承担责任。
3、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
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4、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
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5、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需评
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三、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日为2019年02月22日。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师签名:邓士丹
中国·北京
资产评估师签名:__王敏___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一、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三、委托人和相